序号
行业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药品零售
2024年度监管部门不定期抽查定点零售药店
检查落实医疗保障政策要求、 保健食品是否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等。
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区医保分局、直属分局、市监管中心
医保药店
市区医保药店662家。市级按3%比例抽查。各县(市、区)按照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024年5月至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