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芜湖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结果运用规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药品价格监测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价格监测效能,积极推进监测结果科学规范运用,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3号)《 关于印发<芜湖市医药价格监测制度》的通知>(芜医保〔2023〕9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运用范围
原则上按照药品绝对上涨金额、涨幅进行研判,对实际药品价格已上涨但未按照要求报送或其他流程不规范的情况均纳入采购量跟踪监测清单或重点药品监测清单。
三、运用方式
工作提示、约谈、移送等。
四、相关要求
(一)信息发布。在 体育博彩平台官网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和相关药品价格,或在医药系统(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通报。引导医药机构和群众自主选择价格合理的药品,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
(二)考核。各医保分局、直属分局、市医保中心将药品价格监测工作纳入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年度考核。
(三)医用耗材价格监测结果运用参照执行。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