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结果运用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说明
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3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药品价格监测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价格监测效能,积极推进监测结果科学规范运用,结合我市实际,在深入调研、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我局草拟了《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结果运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并决定面向社会征求建议和意见,诚邀各界人士和广大参保对象为我市建立健全医药价格监测结果运用建言献策,确保医药价格监测闭环管理落地见效。通过网站挂文、邮箱反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自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7日结束。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现予以说明。
2023年9月30日